我2007年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向开发商交付了每平方80元的暖气开口费,并开具了收据。今天4月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后交付了全额房款。后来开发商说暖气安装成本增加了,又要我们每平方补交55元的暖气安装费用。向他们索要有关的收费依据时,他们又拿不出来。不过合同附加条款中有一条:如果费用发生改变,用户要按新标准缴纳。但这样下来每平方的暖气安装费用达到135元了,太高了,我们认为不合理。还有合同约定十月一号交房,但他们以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延迟了2个月交房,不向我们具体解释什么原因,并拒绝赔付违约金。现在房子已经交工了,但是他们以我们未补交这55元为由,拒绝交房。另外购房合同建筑层数约定为20层,他们实际确盖了27层。我们能向开发商索赔吗?如果要起诉开发商,胜率大吗?还有这个官司法院方面费用,律师费等等大概需要多少啊?以上几点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