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颖)10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获悉,市发改委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日起执行。2006年出台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通知》规定,我市物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17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7月1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自8月1日起,我市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即暂定三级资质。在暂定期内,如果企业未能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则其资质失效;如果企业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在暂定期...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42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1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等次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7号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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