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印象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以南、轻工路以北、平顶山二中以东,小区分3期建设,分别为:一期听雨苑、二期紫汀苑、三期锦溪苑,总建筑面积60万方。 现已建设完成正在销售的是一期听雨苑,采用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规划设计从满足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活动为出发点,力求创造一个舒适健康、便捷、高尚的花园景观式生活社区。建筑形象的设计采用现代主义的建筑风格,使立面简洁明快,富有特点。小区内丰富的景观设计,...
中介部既没有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也没有取得相关资格,却在进行房地产中介服务。这是昨天上午记者随市房管部门对信息中介部检查时发现的情况。有关人士提醒:买卖二手房,认清资质证。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2636025咨询举报。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随市房管局的检查人员首先来到市区曙光街东段的鹰城房介中介部。在这里,检查人员没有发现相关证照,中介部屋内和门口的广告牌上却张贴了很多售房、租房的信息。面对检查人员的...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办理华悦世家一期和东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轮候选房手续的 通 知 平住房办〔2014〕2号 经济适用住房候补家庭: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配售结果的公告》(平住房办公告〔2014〕3号),现决定对华悦世家一期、东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部分虚假申报退出和自愿放弃的住房按轮候顺序进行配售,请轮候顺序号1297至1312的家庭持申请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办办理选房...
王向东副局长介绍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4月10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权处副主任毛伟杰一行5人莅平,考察学习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验,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东陪同考察。 王向东首先代表我局对许昌市考察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情况。同时表示欢迎考察团多看看、多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解。局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张建伟对...
2015年2月7日下午,在冬日的阳光照耀下,鹰城大地温暖如春。平顶山电视台演播大厅内座无虚席,由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主办、平顶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协办的“2014鹰城房地产高峰论坛暨年度颁奖盛典”在这里隆重举行。平顶山市各大房地产项目的嘉宾到场参与,现场人气爆棚。豫森集团员工代表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市委、市房管局主要领导,他们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会议还邀请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申报晋升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8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市房管部门初审,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中平能化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河南祥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蓝天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物业服务企业晋升为二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31日。 公示期内,对拟申报晋升二级资质的物业...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摇号的通知》规定并依据摇号结果,摇中家庭务于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到位于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300米路东的河南居尚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 请下列中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资格证》速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三楼领取《准购证》并及时办理购房手续: 辛 让 刘战魁 王福安 &n...
“对于经房管部门多次通知不予理睬,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房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2月23日上午,市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市区部分经多次下发通知仍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记者随同市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湛北路与公园北街交叉口西侧的平顶山冠京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这里,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度第二批拟备案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2〕8号 为规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依据《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房〔2011〕208号),经企业申报、现场评验、科室审核,拟备案2012年度第二批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年...
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文 件 平房应办〔2014〕1号 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安全普查登记人员培训预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2013〕42号)的要求,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拟安排对全市存量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普查登记,摸清危险房屋底数,夯实应急工作基础...
即购即收益、10年回报306%,5年轻松回本、10年收益翻倍……市房地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昨天在卫东区检查时发现,由河南鹰城集团开发的鹰城商贸中心和香港城两个项目,虽经房管部门约谈,却仍在进行非法融(集)资宣传。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这两个项目均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下一步将对这两个项目加强监管,防止其无证预售和非法融(集)资宣传。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鹰城商贸中心项目展...
作为房屋“养老金”的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情况如何?业主怎样才能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归集?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房管部门近日对全市已纳入管理小区的维修资金进行了排查清理。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第一批排查项目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行动迟缓,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市民遇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可拨打2636082咨询、投诉。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屋维修资金...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三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9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核准7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1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8日。 公示期内,对拟核准、变更、备案资质的物...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平顶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n...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15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1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 通 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和《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