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湾1号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1号楼公寓面积37—43平方,共20层;2号楼住宅100—150平方三房、四房;总建筑密度36.37%。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80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81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8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我局制定了《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
平 顶 山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平房〔2011〕133号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各商业银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n...
为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我市近日出台《平顶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分为市区和县(市、区)两个部分。市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由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21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主要有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园林设施管养,同...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发改房价〔2011〕45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房〔2012〕8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平政〔201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房管〔2012〕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表彰2011年度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地产管理局(中心): 2011年,全省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房地产业管理和住房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师考生: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716房间办理物业师资格证,届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请互相转告,以免耽误使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豫建住房〔2007〕6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1〕1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提...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 文件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平民宗〔2012〕18号 关于转发豫宗〔2012〕2l号文件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各县(市)房产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宗〔2012〕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平顶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