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湾1号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1号楼公寓面积37—43平方,共20层;2号楼住宅100—150平方三房、四房;总建筑密度36.37%。
为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我市近日出台《平顶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分为市区和县(市、区)两个部分。市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由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21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主要有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
本报讯(记者程颖)11月30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房产管理部门制定了《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支取、使用中的可操作性实施细节。 《细则》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时,要在商品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专项维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统一交存到资金专户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登记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近日发布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从3月20日我市房屋维修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开始运行至今,近两万户业主的信息已补录完毕。业主维修资金信息网上查询有望下半年实现。截至目前,我市已累...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房〔2012〕8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平顶...
记者6月29日从市城管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据介绍,根据规定,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和新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 工具)、社...
记者从平顶山市建委了解到,在该市3月23日公布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第一次综合考评中,3个排名靠后的单位受到处罚。 据了解,今年是平顶山市的“城市管理年”,在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几方面,该市制定了详细标准。市建委每月对18家相关部门进行奖惩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将被罚款;在半年内两次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免去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职务;同一事件连续被...
5月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此前,市政府出台的《平...
昨日上午,在郏县茨芭乡东姚村刚建成的新型密集烤房前,烟农们排队等着烤烟。烟农姚彬甫说:“用新型烤房烤烟省时省力,烟叶品质也好。” 从市烟草局了解到,我市以烟水配套工程和新型密集烘烤房、智能化小烤房建设为重点,投入巨资构建完善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体系。 到十一五末,我市将累计投入1.4亿元,新打机井1968眼,修建小塘坝96处、沟渠15.8万米,配...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
本报讯(记者巫鹏)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市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办法规定,擅自挪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将受到严惩。 据市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房屋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据了解,《平顶山市房屋...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